2016年江苏省卫生高资格考核对象: (一)考核对象 1、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16年度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201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中的先评后考对象; 3、2015年4月18日考核成绩未达到2015年评审确定的合格标准,拟于2016年申报评审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二)免考对象 1、经单位主管部门安排,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且援助时间在一年以上,拟于2016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2、从省外、系统外调入,确认我省相同级别和相同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 3、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预备队员且2016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一年的,拟于2016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三)先评后考对象 1、考核之日因公出国人员;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从省外或系统外引进、军队转业以及机关流动的人员; 3、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但援助时间少于一年,拟于2016年申报卫生高级资格的人员。 详情: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苏卫办人〔2016〕3号。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