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苏省卫生副高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卫生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课时、学分要求。 第四章 破格条件 第十二条 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业绩突出,学术或技术研究应用上有较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二)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十三条 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在具备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条件前提下,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级政府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二)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三)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省(部)级以上本专业科研课题的主要组织、完成者(前三名),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五)市(厅)级有资金匹配的本专业科研课题的组织、完成者(前三名),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