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通知 苏卫人〔2013〕2号 各市和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卫生局,省有关单位: 经研究,2013年度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定于2013年4月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2013年4月2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核、免考及先评后考对象 (一)考核对象 1、符合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拟于2013年度申报评审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2012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中的先评后考对象; 3、2011年12月24日考核成绩未达到2012年评审确定的合格标准,拟于2013年申报评审的人员。 (二)免考对象 1、今年考核之日正在援藏、援疆、援助西部省份,拟于2013年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从外省、外系统调入,确认我省同级同专业高级资格的人员; 3、已确定为援外医疗队预备队员且2013年执行援外任务、正在援外或完成援外任务回国后未满1年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先评后考对象 1、考核之日因公出国人员; 2、报名截止时间之后,从外省和外系统引进、军队转业以及机关流动的人员。 三、考核效用 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是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一项程序,考核结果是评审的重要要素之一。考核成绩可作为申报201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2011年12月24日参加全省专业实践能力考核,成绩达到2012年度高评委会确定的专业实践能力合格标准60分(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报考除全科医学和中医(全科)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标准55分),可作为申报评审2013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 本次考核成绩达到2013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确定的合格标准线的,也可作为申报2014年度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的依据。 四、考核内容 (一)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参考卫生部标准条件中要求具备的专业工作能力,不指定考核用书。 (二)考核专业:共99个,详见《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实践能力考核专业设置表》(以下简称《考核专业设置表》,附后)。 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执业医师为临床类别的人员,原则上应报考全科医学专业,执业医师为中医类别的人员,应报考中医(全科)专业。申报社区卫生高级资格,现岗位是放射诊断、心电诊断、超声诊断的,可另选《考核专业设置表》中的相应专业。申报社区预防保健、社区药学、社区护理、社区医疗技术专业的人员,可另选《考核专业设置表》中的相应专业。 申报护理学专业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可根据从事岗位选择护理学(代码047)或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危重症护理(代码048至051、124)等专业报考。申报护理学专业副高级资格的人员仅限报考护理学(代码047)专业。 (三)考核形式:采用卫生部统一组织的人机对话。题型均为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系列多项选择题。试卷总分为100分,考核时间为2个小时。 下载:2013年江苏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试题库软件>>> (四)考场设置:各市卫生局和省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在省辖市设立考场。(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