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申报审核流程及时间安排 请申报个人、推荐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完成材料申报工作,超时未完成者一律不再单独开放申报通道。各级卫生计生委(局)和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应密切配合,合理协调分配本地申报人员材料审核时间,及时向上提交数据。 (一)个人申报、单位推荐:10月16日起个人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注册个人用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10月22日前按要求提交数据,并将所有材料原件交所在单位审核。各推荐单位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网,对照原件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填报的所有材料,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提供审核过程性材料。10月31日前将网络数据提交至上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审核。 (二)各级审核:单位审核提交后,由上一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在系统内对申报人员参评资格给出审核意见,并在审核通过人员的纸质材料上盖章,根据时间安排,一次性或者分批次提交到同级人社(职改)部门审核,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盖章完成后将材料返还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由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向上提交。 申报材料提交到县(区)卫生计生局的截止时间为11月1日,提交到市州卫生计生委的截止时间为11月6日,提交到省卫生计生委的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同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和人社(职改)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协调分配本地申报人员材料审核时间和审核顺序。各类申报材料审核负责人审核完成后均需在系统内签名,责任到人。 (三)初审:11月16日起,省卫生计生委和省卫生高评办将联合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抽查申报材料,并对破格、转评申报人员进行重点审核。初审期间,根据各单位提交的病案首页信息,将针对每位临床医师类申报人员随机抽选3个病案号,由单位病案管理部门(人事部门)上传对应的完整病案扫描件,请及时关注系统通知。 (四)复审:12月1日起,省职改办对申报资格进行复审,确定提交本次评审的申报人员名单。 (五)评前公示:评审会召开前,将对拟评审人员的申报材料在湖北卫生人才网上进行公示,申报人员、申报单位对申报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确认,重新打印上报《一览表》。 (六)评委会评审:12月中旬,省卫生高评办将组织评委会评审,评审完成后,评审结果将在湖北卫生人才网及省人社厅网站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zhanglaos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