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河南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征求意见稿)的通知"文件可知: 河南省基层卫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适用于全省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在编或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上级机构派出人员)。 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包括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的县(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乡镇(街道)卫生院、计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县(市)以下机构等。 以上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1年方可申报。 一、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设副高级职务,包括副主任医(药、护、技)师、副主任中医师。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申报正高级职务按照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执行。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和聘任专业技术职务需符合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要求。所取得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仅限于在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聘任。如需到非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任职须重新申报并取得全省统一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 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也可申报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但同一晋升年度,不能同时申报。 二、评价方式、成绩有效期 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价采用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报送评审材料。基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与全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水平考试同时进行,乡镇(街道)卫生院和计生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以及村卫生室人员单独划考试合格分数线。考试成绩三年有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