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2015年起实施)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的第十二条可知,副高级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 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领会本专业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吸取新理论、新知识和新技术应用于本专业工作实践;熟悉相关专业的理论和应用知识。 二、工作经历与能力 (一)任中级任职资格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40周,并能完成规定的工作量。 (二)具有对本专业初、中级专业人员的带教能力,并可承担专题课讲座。 (三)掌握课题选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进行课题总结。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能力,能够规范书写与实际专业技术工作有关的医学文书和资料。 (五)专业能力 1、临床医学专业 (1)西医专业:在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及治疗等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熟练地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诊治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独立解决本专业一般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问题,能参加门诊咨询和院内会诊工作,具有一定的门诊和病房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2)医学辅助技术专业:熟练掌握各种常见病的诊断、鉴别及治疗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对本专业有关的诊断、治疗、监测及各项检查有较广泛了解,具有一定的医学辅助技术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2、中医专业 在本专业常见病的预防、诊断及治疗等方面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熟练地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诊治技术,具有娴熟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正确地救治危急重症,能独立解决本专业一般疑难病症的诊断与治疗问题,能参加门诊咨询和院内会诊工作,具有一定的门诊和病房医疗组织和管理能力。 3、预防医学专业 熟练掌握各种预防性疾病的防治、流调、监测及突发公共卫生或灾害性事件的处理方法,熟练开展与本专业有关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能发现本地区公共卫生有关的主要问题,能独立完成监测和数据资料的收集、处理、分析、判断和评价,具有一定的预防医学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4、中西药专业 熟练掌握临床所用药品的药理与适应症、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了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程序与监测方法,能参与制定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处方和医嘱中各种不合理用药现象,具有一定的中西药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5、护理专业 具有丰富的护理工作经验,了解常见病、多发病、疑难及危急重症的诊断、治疗,并系统掌握其专科护理技术,能解决复杂疑难的护理技术问题,具有一定的护理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6、法医专业 具有丰富的法医工作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的法医技术问题,具有一定的法医工作组织和管理能力。 三、工作业绩与学术成果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市地、厅局级本专业科研课题1项(前五名)且课题已通过鉴定或准予结题。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二)获市地、厅局级科技(或新技术)三等奖1项(等级内额定人员),奖项内容应与本专业一致或相近。同时,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国内、国际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其中需要2篇在国家有关部委或国家级学会主管或主办的科技类期刊上发表),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县、乡和社区医疗卫生、公安和司法等机构的申报人员,上述条件中的论文要求可分别降低1篇。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