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20年卫生高级评审材料申报程序须知。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按上报材料要求(附件4)如实填写申报评审材料和提供各种证明材料,上交所在单位逐级审核上报,属于一线医务人员的要在报送档案材料封面注明。 (二)评前公示 各单位要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对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的,予以上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情况,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上报。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XX年XX月XX日至XX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经公示后的申报材料,不得更改。 (三)连级审查 1.各单位要对所有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申报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须与原件逐一核实,并由核实人签名,加.盖公章。 2.各市县、委直属单位主管部门要对照基本条件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初审,出具初审意见,并对所审查、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受理和上报。初审合格者,由市县卫生健康委、人事部门出具考评函件。 (四)评审材料受理时间: 2020年10月。省卫生健康委受理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详情: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评审工作的通知”琼卫人【2020】19号。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