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甘肃卫生计生专业高级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的通知 甘卫职改函〔2016〕8号 各市(州)卫生计生委,委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各有关单位: 经与省职改办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度卫生计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详见附件)、合格标准和使用办法予以公布: 一、成绩合格标准: (一)晋升卫生专业正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50分;晋升卫生专业副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50分。乡镇以下人员晋升卫生专业副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45分。 (二)晋升计划生育专业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45分。 (三)晋升卫生专业全科医学类别(含中医类)高级职务合格标准为为45分。 二、合格人员成绩有效期为2016、2017两个年度。 请各市州、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时向有关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和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通知传达。 附件: 2016年全省卫生计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实践技能考试成绩一览表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