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甘人职〔2015〕23号 关于高喜红等10名同志具备卫生计生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卫生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 经甘肃省卫生计生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14年12月17日会议评审通过,高喜红等10名名同志具备卫生计生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并符合原省卫生厅、省人事厅《关于晋升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到农村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甘卫人发〔2005〕385号)规定,请予宣布并通知本人。 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1人) 甘肃省妇幼保健院(1人) 高喜红 妇产科主任医师 二、兰州市(7人) 兰州市第一人民医院(2人) 王志宏 耳鼻喉科主任医师 赵 毅 心血管内科主任医师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人) 闫雪华 传染病主任医师 张继清 麻醉主任医师 兰州中西医结合医院(1人) 丁义兰 主任药师 兰州市中医医院(1人) 赵海燕 口腔内科主任医师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医院(1人) 张红英 呼吸内科主任医师 三、庆阳市(1人) 庆阳市人民医院(1人) 魏 丹 消化内科主任医师 四、临夏州(1人) 临夏州人民医院(1人) 常自健 普外科主任医师(单位有效)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6月1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