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皖人发〔2007〕40号
各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中直驻皖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按照严格要求、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逐步提高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外语考试等级适应范围
(一)A级:高教、科研、卫生系列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二)B级:科研、卫生系列在县属单位工作的人员或其他系列(不含高教系列)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三)C级:申报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对从事图书资料、文博、档案、新闻、出版、播音、文学创作、群众文化、工艺美术等专业技术工作人员,以及从事中国古典文字(学)、古典音乐、古代史研究等工作的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选考外语或古汉语;对从事中医、中药工作的人员,申报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选考外语或医古文。
二、职称外语考试免试范围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中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含第二外语):
(一)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及国家和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二)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及以上相当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三)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四)在野外艰苦岗位上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勘探、铁路施工、公路施工、血防等工作满5年以上,且每年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三分之二,以及在县城以外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
(六)取得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BFT)相应级别合格证书者;
(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外语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者;
(八)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者;
(九)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者;
(十)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者。
三、职称外语考试成绩使用办法
按照人事部确定的各语种、级别、类别的全国通用标准和我省确定的医古文、古汉语考试级别合格标准,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应级别、类别考试,其成绩有效期至 评聘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止。申报评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职称外语符合上述规定的考试级别和类别,且考试合格,申报评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不需再次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四、职称外语免试审批程序
符合上述免试条件者,须填写《安徽省职称外语免试申请表》(附后),并提供相应证书、证明等原件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职称管理权限报批。
五、本通知自2007年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安徽省人事厅 2007年6月5日印发
二、关于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问题的通知
皖人发〔2005〕79号
从2006年起,安徽省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与全国统考接轨。接轨后,不再举行安徽省职称晋升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设区的市以上各类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除免试者外)均需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县(市)以下单位,不作统一要求,由各市人事部门确定,报省人事厅备案后,可纳入统考范围。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聘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分别累计取得3个、4个和5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并在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继续有效。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申报评聘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1、年满45周岁者;
2、长期在野外艰苦岗位上工作的人员;
3、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急需专业技术人才;
4、因公援外、支边等期限未满人员;
5、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者;
6、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者,以及其他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
三、符合上述免试条件者,须填写《职称外语免试申请表》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按职称管理权限报批。
四、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查看:安徽省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安徽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2013年卫生高评申报通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