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2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1]64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 凡在我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考生,均须登录sg.gdkszx.com.cn网,点击网上报名选择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报考者注意阅读附件1《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文规定的免考条件。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上午9时起至2012年1月6日下午17时止。 (二)确认时间和地点: 1、市区报名确认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2012年1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 2、韶钢及各县(市、区)人社局报名确认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2012年1月3日办公时间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 3、确认地点:考生原则上按属地到就近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见附件3) 4、2012年1月4日前韶钢及各县(市、区)报名点必须将报名资料报送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三)语种和专业类别 考试语种: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其中,英语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专业分A、B、C三个级别;其他语种不分类别,只分A、B、C三个级别。考生可阅读附件1后选择报考级别。 (四)报考者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一式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1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二、考试时间 2012年3月31日上午9:00—11:00 三、考试方式 (一)职称外语各专业类别、级别的试题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开考前,应试人员务必按试卷封二注意事项填写试卷代码,并在考试结束前半小时检查试卷代码是否正确填写。考生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二)考生应考时,可携带一本正式出版的一般通用的公共外语词典(不得带电子词典及社会上专门为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编写的词典)、2B铅笔、橡皮、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其他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四、其它事项 (一)考场设置 各地级以上市和省直设置考点。其中全省日语语种考试的考场均设在省直考点,考生须到广州进行考试。考试的详细地址将在准考证上标明。 (二)收费标准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规定,考务费按每人60元收取。 (三)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必须在考前的7-20天自行登陆本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用A4纸)。 (四)考试用书的征订 1、2012年职称外语考试用书的基本特点 (1)职称外语各语种考试大纲未作修改,2011年版仍可继续使用。 (2)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在2011年版本的基础上做了调整和修订,新修订的英语考试用书仍分为综合、理工、卫生三个专业,日语、俄语考试用书不分专业。英语随书赠送全新改版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英语等级考试辅导光盘(CD-ROM)》,附有相应专业等级考试模拟试卷和试题解析。 (3)为维护考生权益,打击盗版,2012版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用书采用新的防伪标识,具体识别方法另行通知。 2、征订办法 市人事考试办公室今年不开展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征订工作。我省考试用书委托省人才交流协会开展,订书的单位或考生请登陆该协会网站(www.gdhra.org.cn)查询购买。 附件:1、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 2、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3、各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广东省人事厅文件 粤人发〔2007〕120号 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人事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结合我省现行的职称外语政策,经研究并报人事部备案同意,现就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一)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2. 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3. 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4. 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现从事非外语专业工作的(要求同上)。 5. 取得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BFT级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书的,其中,通过BFT(A)级可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通过BFT(I)级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6. 具备博士学位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备硕士学位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二)取得下列业绩、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 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的。 3.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 4. 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的。 5. 获得省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排名前3名)。 6. 获得省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排名前3名),或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的。 7. 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称号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 (三)取得下列业绩、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1. 获得地级以上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的(以获奖证书、证明材料为准,下同)。 2. 获得地级以上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 3. 取得已授权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 (四)从事下列专业技术工作且取得相应业绩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卫生系列中从事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工作的。 2. 出版系列中从事古籍编纂研究、古汉语、古典文学、古代史、地方史志的编辑整理工作的。 3. 从事艺术、工艺美术、广播电视播音、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档案工作的。 (五)在下列地区、行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 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2. 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类、农业类(不含农业科研)专业技术工作的。 3. 在地级市及以下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长期在野外从事农业、林业、水利、采矿、测绘、地质勘探、水产、铁路施工、公路施工的(申报高级资格的在野外时间不少于8年、申报中级资格的不少于4年;每年在野外时间不少于6个月)。 (六)年龄较大的专业技术人员 1. 1960年(含)以前出生的。 2. 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且毕业的。 (七)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1. 申报各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 2. 转换系列评审,申报评审与转换岗位前同档次专业技术资格的。 3. 1997年以后,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现申报高一级别专业技术资格仍需参加该级别外语考试的。 二、下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可放宽到40分以上 (一)1961-1965年(含)出生,且从事非高教、科研岗位工作的。 (二)1960年之后出生,且申报评审高校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的。 (三)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三、报考职称外语考试的等级要求 (一)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A级考试。 (二)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B级考试。 (三)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参加C级考试。 四、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效期及合格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二)符合本文第二项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放宽条件,取得40分以上的,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三)我省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线,概以人事部公布的全国通用标准为准。 五、国家和省的政策没有外语要求的中小学教师等系列或专业,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另定外语要求。各地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职称外语政策,一律不得制定相关政策,自行制定的相关政策一律无效。 本文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既往有关规定与本文不符的,按本文执行。 附件:《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 广东省人事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划分和适用范围
注: (一)表中“县及县以下所属单位专业人员”是指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属县或县以下管辖(不含区,但含行政区辖的乡镇单位)。 (二)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级别或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 附件2 2012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说明: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3 各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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