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副高正高报名条件: (一)以考代评人员,须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报名条件。 (二)符合《西藏自治区卫生系列西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和《西藏自治区卫生系列藏医药高级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细则》申报条件。 (三)报考藏医药初、中级职称业务考试人员,参照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报考条件。 三、考试科目考试分西医(含中医)、藏医药(含藏药、藏医护理、天文历算)2个科目。其中西医分正高、副高两个级别;藏医和藏医护理分正高、副高、中级三个级别;藏药和天文历算分正高、副高、中级、初级(师)四个级别。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