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考试通知 各科室: 根据《关于开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的通知》(内卫人字〔2020〕25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0年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正高级资格须人社厅已聘任在副高级岗位包括医院内聘副高级岗位须且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本专业副高级资格满5年。 2、申报副高级资格须人社厅已聘任在中级岗位包括医院内聘中级岗位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2年;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4年;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满7年; (5)具有护理学专业中专学历,毕业满25年,取得主管护师资格满7年。 截止2019年12月31日,资格(职称)年限须满足上述条件。 二、免试人员及范围 (一)考试期间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派遣,正在援外的申报人员(含在国内正式参加援外培训人员)。 (二)男1964年12月31日前、女1969年12月31日前出生申报人员。 (三)蒙医学(含蒙医护理、蒙药)专业的申报人员。 (四)符合《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中,破格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主要包括以下类别: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突出贡献专家;自治区杰出人才奖获得者;自治区突出贡献专家(含原“自治区深入工农牧业生产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自治区的草原英才工程引进人选;自治区321人才工程一层次人选;科技成果国家级奖获得者或省(区、部)级一等奖额定获得者。 (五)符合《关于印发2020年全区职称改革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内人社发〔2020〕28号) 中所规定的疫情防控一线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倾斜政策的一下人员:援鄂医疗卫生人员和自治区收治确诊病患定点医院直接参与医疗救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免除自治区专业实践技能考试,提前一年参加职称评审。 三、报名方式 请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于2020年6月3日—6月8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http://socialexam.21wecan.com/empgjks/preenrollment/preloginAction.do?method=initLog&projectId=20200421154530531508)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区进行报名。确认考点(地区):选自治区区直(区直)不要选呼和浩特。网上报名成功后,生成打印《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两份黑笔填写好联系方式并签名。报名信息打印后自行修改人员,修改后请把新报名表交回。 四、现场确认 请携带以下证件于2020年6月8日到人事部8007房间进行现场确认并提交材料原件,过期不候。 副高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中级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及执业证书、学信网学历验证、破格相关原件及报名表一份; 正高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副高级职称证书、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书/护士资格证及执业证、学信网学历验证、破格相关原件及报名表一份; 请现场确认人员自备档案袋将其中一份报名表粘贴到档案袋正面并将以上必备原件装入档案袋。 五、考试方式 考试级别分为正高级和副高级,采用人机对话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题型为单选、多选和案例分析三种。 六、考试效用 符合评审条件并参加全区卫生健康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参加相应资格评审长期有效(若遇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政策调整,合格成绩有效期将执行国家新规定),成绩合格分数线另行划定。 七、时间安排 请参加考试的人员根据以下时间自行登录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参加考试,医院不再另行通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6月20日—7月3日; 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20年7月27日—8月1日; 考试时间:2020年8月1日-2日。 八、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由本专业相关知识和实践能力组成,其中以专业实践能力为重点,主要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分析,考查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与水平。不指定考试用书,申报人员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人机对话考试系统模拟练习。 九、专业及执业范围要求 申报评审中医各专业的人员,在上表中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一律报考“中医内科”专业;申报评审中西医结合各专业的人员,按照中西医结合对应专业报考;其他无对应或相近专业的按照“中西医结合内科”专业报考;申报评审中医和中西医结合护理各专业的人员,按照中医护理专业报考。 凡报考专业与评审专业不相近或与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不一致的,其考试成绩无效。 十、考试违纪处理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精神,严肃考风考纪,对违纪违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考试将建立考生信用档案,考试过程中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合格成绩的,一经发现,将被记录到考试信用档案,取消其当年成绩,三年内不得参加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考试。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2020年6月3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