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 州 市 卫 生 局 赣市人社字〔2015〕17号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卫生局 关于转发201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党群工作部,市直(驻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计委《关于201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82 号)转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各地、各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持考生报名材料到市卫生局培训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和报名确认。 附件:江西省人社厅、卫计委《关于2015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82号) 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赣州市卫生局 2015年1月29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