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报人员姓名: |  | 所在单位名称: 申报专业: |   | 
        
            |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分要求和标准 | 得分 | 
        
            | 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 | 10 | 用人单位通过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考核评价参评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从业行为等。任现职以来,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扣3分/次(已过处分期)。 | 
        
            | 业绩述职面试 | 40 | 用人单位成立量化评分小组(参评者不得参与),通过个人述职、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等方式考核评价参评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和创新成果等情况。 | 
        
            | 从事专技岗位 工作年限 | 10 | 参评副高从事专技工作满5年得1分,每增加1年加1分,10分封顶 参评正高从事专技工作满10年得1分,每增加1年加1分,10分封顶 | 
        
            | 任现职年限 | 10 | 达到任现职年限起点得5分(根据不同学历达到不同任现职年限最低要求,例如硕士学历参评副高级职称,任现职年限4年),任现职年限每增加一年加1分,10分封顶 | 
        
            | 近5年年度考核 | 7 | 考核结论均为合格得3分,每获得1次考核结论优秀加1分(2014-2017年),7分封顶 | 
        
            | 学历学位 | 5 | 大专、本科(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分值依次为1、2、3、4、5分,按参评最高学历计分(学历、学位同等对待,学历、学位有一项就可以给分),双学历者上浮一档,5分封顶 | 
        
            | 学术论文 | 5 | 符合评审条件、公开发表的论文每篇1分(认可期刊目录见湘卫人发〔2015〕24号文件),SCI论文每篇2分,5分封顶 | 
        
            | 科研课题 | 7 | 课题立项和结题排名前三可得分(按相应级别基数乘以系数,排一*1,排二*0.6,排三*0.3,已立项的课题(厅级、市州级)每项基数1分、省级每项基数2分、国家级每项基数3分,完成结题的每项基数增加1分,7分封顶(同一课题就高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科研课题材料须是任现职以来的,课题立项在任现职前,课题结题在任现职后,则课题立项不给分,课题结题给分) | 
        
            | 外语 | 3 |  |   | 
        
            | 计算机能力 | 3 | 每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合格证得1分(原人事厅颁发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中级合格证认可为1个科目), 3分封顶;符合人社部门免计算机能力的参评人员得3分。 | 
        
            | 实得总分 | 用人单位评分实得总分保留2位小数点(除单位负责人签名手写外,其它部分手写无效)。  |   | 
        
            | 单位意见 | 该同志系本单位工作人员,评分依据材料属实,评分结果真实可靠,评分结果已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同意申报。如有虚假隐瞒,单位愿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