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卫生高级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符合学历、资历、专业等基本条件和岗位设置条件。基本条件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附件2)。岗位设置条件根据报考人员申报单位类别分为以下两类。 1.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已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人员): (1)单位已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单位有相应岗位(专业)的评审职数; (3)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签章。 2.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 (1)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签章; (2)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签章(须附被聘用事业单位出具的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证明、个人与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的人事代理合同); (3)民办医疗机构、非公组织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个体医生和社会流动人员等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签章。 (二)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须认真对照报考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再报名参考。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报名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考试费用不予退还,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人才交流服务机构须认真核对报考人员《考试报名表》各信息项是否与其提供的证件、证书等原件材料一致,审查其学历、资历、专业等是否符合各项规定,并对其真实性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同意报考。 详情: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湘卫职改〔2016〕2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