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临床医学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渝职改办〔2010〕208号 各区县(自治县)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努力营造重医德、重医风、重科研、重服务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医生去临床”,现将市卫生局修订的《重庆市临床医学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临床医学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重庆市临床医学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试行) 第一条 总则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职称改革,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我市临床医生专业技术水平,培养造就一支医德高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实绩突出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要,实现建设“健康重庆”的目标,依据卫生部《临床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 适用范围 ㈠本条件适用于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从事临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医生)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职务任职资格(药、护、技除外)。 ㈡根据我市卫生行业实际情况,本条件将医生划分为教学医院、二级三级医院(指市区县属二级、三级医院,下同)和乡镇医院三个层次。 第三条 基本条件 申报条件由医德医风条件、资格条件、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四个部分组成,并针对教学医院、二级三级医院、乡镇医院三个层次进行了分类设置。 ㈠医德医风条件 医德医风条件是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务的重要的基本条件。申报人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学术道德,切实做到关爱病人、诚实守信、认真履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出现下列情况者,按照相应规定执行: 1.医疗事故责任者,延迟3年申报;医疗差错责任者,延迟1年申报。 2.出现收受红包、回扣等违规违纪行为或大处方、滥检查等不合理诊疗问题一经查实,延迟1年申报。 3.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者,每次延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合格”者,每次延迟3年申报。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视情节轻重延迟3-5年申报或按相关规定处理。 5.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有学术造假行为以及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文章、成果,职称考试违纪受到查处等),视情节轻重延迟3-5年申报。 凡因医德医风问题延迟申报者,一律不得破格申报。 ㈡资格条件 1.学历资历条件 ⑴申报副主任医师原则上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①医学类、相关医学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受聘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 ②医学类、相关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受聘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③取得医学类、相关医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受聘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4年。 ④取得医学类、相关医学类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受聘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1年。 ⑤医学类、相关医学类专业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⑥医学类、相关医学类专业中专毕业,在我市15个边远贫困和少数民族地区(县)医疗机构(三级医院除外)以及在我市各区县乡镇、村属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农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主治医师资格后,受聘主治医师职务不少于7年。 ⑵申报主任医师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后,受聘副主任医师职务不少于5年。 2.外语(医古文)、计算机条件 按照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继续教育条件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规定学时。 4.执业资格条件 严格从业准入制度,申报人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第四条 破格申报条件 ㈠副主任医师 对在实际工作中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专毕业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2年以上者,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⒈具备破格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之一。 ⒉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7位、二等奖前6位主要完成人;获省(市)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第1位主要完成人;市卫生局科技成果奖一等奖第1位完成人。 ⒊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本学科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单项专利年产值达50万元以上;多项专利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 ⒋两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计划负责人。 ㈡主任医师 对在实际工作中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和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专或中专毕业学历,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5年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2年以上者,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⒈获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6位、二等奖前5位主要完成人;获省(市)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第1位主要完成人。 ⒉两项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研究计划负责人。 ⒊作为主要完成人,在本学科领域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单项专利年产值达100万元以上;多项专利年产值达500万元以上。 ⒋在本学科、技术领域有较高造诣,对本学科(专业)有重大贡献,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⑴“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⑵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⑷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 ⑸重庆市学术技术带头人; ⑹国家级中医师带徒导师或重庆市名中医。 第五条 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工作、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业绩成果条件 ㈠副主任医师 ⒈任现职期内的基本工作 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40周; ⑵年门诊人次数不少于800人次; ⑶每年临床查房次数不少于200次; ⑷对本专业常见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例能作出正确判断和独立处理(外科医生能完成本院手术分级管理规定中二级手术项目总数的70%以上的项目,能完成本院三级手术项目总数的30%以上的项目); ⑸申报人对本人或本人所分管的下级医师的病历认真把关修改,体现临床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⑹每年主持疑难病例讨论或协助主任主持死亡病例讨论至少4次; ⑺能很好地承担院内外会诊任务; ⑻能够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在医院处方点评及合理用药检查中无不合理处方。 2.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 ⑴熟悉疾病诊疗的相关基础理论、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临床实践,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创新能力。 ⑵熟悉本专业《临床诊疗规范》或相关专业规范中各类疾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例的诊疗方法,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人文知识、科研能力,医疗水平达到本地区先进水平。 ⑶申报人答辩时必须提交3份本人或本人分管的下级医师的病历资料(自认最能体现本人工作水平和质量的病历);评审专家对病历质量的评价,重点考评诊断水平、治疗水平、手术质量、对下级医生病历修改把关的情况,特别是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情况。 3.任现职期内的业绩成果 ⑴论文 ①教学医院:有3篇以上较高质量的论著、经验交流、述评等学术文章,在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二级三级医院:有2篇以上较高质量的论著、经验交流、综述等学术文章(其中1篇须为论著或综述或经验交流),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乡镇医院:有2篇以上文章(关于临床实际工作的经验交流、业务总结、个案报道等),其中至少1篇在国家统一刊号和书号(CN或ISSN)的医学杂志发表(第一作者)。 ⑵科研 掌握科研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 ①教学医院、二级三级医院: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获得市卫生局科技成果奖;获得区县级科技成果奖。国家级科研计划或项目负责人;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厅局级科研项目负责人;区县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②乡镇医院:不作要求。 ⑶教学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 ①教学医院:每年主持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其中1次为院级讲座;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②二级三级医院:每年主持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其中1次为院级讲座;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的经历。 ③乡镇医院:每年主持专题讲座不少于4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的经历。 ⑷业绩 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明显的防病、治病措施和方法。 ㈡主任医师 ⒈任现职期内的基本工作 ①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35周; ②年门诊人次数不少于600人次; ③每年临床查房次数不少于35次; ④对本专业常见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例能作出正确判断和独立处理(外科医生能完成本院手术分级管理规定中三级手术项目总数的70%以上的项目,能完成本院四级手术项目总数的30%以上的项目); ⑤申报人对本人或本人所分管的下级医师的病历认真把关修改,体现临床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⑥每年主持疑难病例讨论或协助主任主持死亡病例讨论至少10次; ⑦能很好地承担院内外会诊任务; ⑧能够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在医院处方点评及合理用药检查中无不合理处方。 2.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 ⑴全面掌握疾病诊疗的相关基础理论、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能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临床实践,具有很强的专业知识、创新能力。 ⑵全面掌握本专业《临床诊疗规范》或相关专业规范中各类疾病、急危重症和疑难病例的诊疗方法,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精湛的医疗技术,能正确熟练地组织、指导、抢救、治疗危重病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病例的重大技术问题,能承担院内外复杂疑难疾病会诊,医疗技术达到市内先进水平。 ⑶申报人答辩时必须提交3份本人或本人分管的下级医师的病历资料(自认最能体现本人工作水平和质量的病历);评审专家对病历质量的评价,重点考评诊断水平、治疗水平、手术质量、对下级医生病历修改把关的情况,特别是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的情况。 3.任现职期内的业绩成果 ⑴论文 ①教学医院:有5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述评等学术文章在CSCD核心库期刊上发表,或有3篇以上的学术文章在SCI刊物上发表或有学术论文在SCIENCE或NATURE杂志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②二级三级医院:有3篇以上质量较高的论著、经验交流、综述,在统计源期刊上发表(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③乡镇医院:有3篇以上文章(关于临床实际工作的综述、经验交流、业务总结、个案报道等),其中至少2篇在国家统一刊号和书号(CN或ISSN)的医学杂志发表(第一作者)。 ⑵科研 掌握科研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 ①教学医院、二级三级医院: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获得市卫生局科技成果奖;或获得区县级科技成果奖。国家级科研计划或项目负责人;或省部级科研项目负责人;或厅局级科研项目负责人;或区县级科研项目负责人。 ②乡镇医院:不作要求。 ⑶教学 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 ①教学医院:每年主持专题讲座不少于6次,其中2次为院级讲座;任职期内有培养主治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②二级三级医院:每年主持专题讲座不少于6次,其中2次为院级讲座;任职期内有培养主治医师至少1名的经历。 ③乡镇医院:每年主持专题讲座不少于6次;任职期内有培养主治医师至少1名或住院医师至少2名的经历。 ⑷业绩 具有丰富的临床或技术工作经验,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明显的防病、治病措施和方法。 第六条 附则 ㈠延期申报起算年限为:出现延期申报情况时,任现职务年限未满基本申报年限要求的,从其任现职务满基本申报年限当年起算;已满基本申报年限的,从出现延迟申报情况的当年起算。 ㈡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规定为准。 ㈢本条件由重庆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