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一)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博士学位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含符合省卫生厅、省人事局卫人〔1992〕206号文件规定的中医药师承人员)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7年。 更多条件:能力业绩条件、直接申报条件、支援基层条件、申报材料要求等。 详情:按《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卫人秘〔2014〕358号)(附件1)执行。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