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腔专业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副高\正高)
时间:2011-05-17 13:54
来源: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网 作者:leng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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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主任医师 1.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a.基础理论:掌握口腔颌面部解剖学、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微生物学、口腔材料学、医学统计学等基础理论知识。 b.临床医学理论:系统掌握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科学、口腔正畸科学等
(一)副主任医师
1.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a.基础理论:掌握口腔颌面部解剖学、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微生物学、口腔材料学、医学统计学等基础理论知识。
b.临床医学理论:系统掌握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科学、口腔正畸科学等专业理论知识。
c.技术理论和知识:较为熟悉口腔颌面部影像诊断学、口腔生,物力学、口腔材料学、充填技术、根管治疗学、修复技工工艺学等技术理论和知识。
(2)相关理论知识
较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边缘学科知识(如:内科学、普通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医学心理学、医学美学、计算机应用等)。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3)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专业期刊;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医疗
a.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口腔科主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40周。
b.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具有较丰富的口腔科常见疾病和一般疑难病临床诊断治疗经验。在本专业范围内,具有某一方面的专长或技能特长。能主持口腔科重危病人抢救与治疗。具备对牙体牙髓病、牙周病、口腔粘膜病等复杂疾病治疗的能力。
掌握口腔颌面部肿瘤的诊治原则。具备复杂牙列缺损修复及疑难牙列缺失修复的能力。熟练掌握错颌形替牙期反颌、乳牙反颌正畸的治疗技能。基本掌握系统性疾病在口腔的表现及诊治原则,具备院内会诊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病房及门诊医疗组织、管理能力。
c.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担任口腔科主治医师工作期间:①诊治口腔内科疾病不少于2500人次,其中包括:牙痛的鉴别诊断、急性牙槽脓肿的诊治、牙周炎和粘膜病的系统治疗;②诊治口腔颌面科疾病不少于2000人次,并独立完成唇裂、颌骨囊肿、颌下腺切除等级别的手术及颈外动脉结扎术不少于400例;③熟练掌握各类冠、桩核修复体、固定桥、铸造支架式可摘局部义齿、总义齿等技术,完成上述各种修复件、临床工作不少于1500件;④完成错胎畸形的矫治工作不少于75人次。申报口腔科副主任医师资格者,可任选前述二项进行医疗工作情况评审与考核。
(2)教学
具有指导下级医师、进修医师或协助指导研究生临床工作的能力;能主持门诊病例及病房查房讨论;每年为下级医师、进修医师讲授专题至少2次;有带教2名住院医师或协助指导1名研究生的经历。
(3)科研
掌握科研选题、课题设计及研究方法;能结合临床实践提出课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课题总结。担任主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2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及省以上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二)主任医师
1.专业理论知识
(1)基本理论知识
a.基础理论:全面掌握口腔颌面部解剖学、口腔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微生物学、口腔材料学、医学统计学等基础理论。
b.临床医学理论:深入系统全面掌握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科学、口腔正畸科学、口腔预防科学等专业理论,并能灵活运用于临床、科研与教学。
c.技术理论和知识:熟悉口腔材料学、口腔生物力学、口腔颌面部影像诊断学、充填技术、治疗学、修复工艺学等。
(2)相关理论知识
熟悉相关专业理论和与本专业有关的边缘学科知识(如: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科学、耳鼻喉科学、医学生物工程、医学心理学、医学美学等)。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和法规;根据具体工作及研究方向,较系统地掌握某些相关专业知。
(3)学识水平
广泛阅读国内外专业期刊;深入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不断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并用于医疗实践与科学研究。
2.工作经历与能力
(1)医疗
a.从事本专业工作的经历:
担任口腔科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平均每年参加临床工作不少于35周。
b.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
具有口腔科常见疾病和疑难疾病诊治经验,能解决复杂疑难病例的诊疗问题与技术问题,在某一领域具有一定的造诣。具备对疑难的龋病及非龋牙体病、牙髓根尖周病、牙周病、口腔粘膜病等疾患诊治能力。对牙槽穿外科、口腔颌面肿瘤、外伤、感染等疾病诊治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经验;掌握相当于腮腺切除术级别的手术、颌骨切除术及植骨术等技能;具有处理口腔颌面部外伤、感染、出血等急诊救治的经验。对复杂牙列缺损的缺失修复具有较丰富的经验和熟练的技术水平;掌握常见错颌畸形矫治原则及常用技术。掌握系统性疾病口腔表现的诊治技能。具有院内、外会诊的能力。在临床医疗工作中有全面的组织、管理能力。
c.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及工作量:
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a)诊治上述口腔内科疾病不少于2500例次,其中复杂疑难病症不少于20%,包括:猖獗龋的设计与治疗,重度磨损的诊治,根管治疗及并发症的处理,一般牙周手术与粘膜病的诊断。(b)诊治上述口腔颌面外科疾患不少于1750例次。完成相当于腮腺切除级别的手术,颌骨切除术及植骨术等不少于200例次。(c)完成各种修复体临床工作不少于1000件,其中复杂疑难修复体不少于20%。(d)完成不错颌畸形的矫治不少于75例次。申报口腔科主任医师资格者,可任选前述二项进行医疗工作情况评审与考核。
(2)教学
具有培养本专业中、高级专门人才的能力;有良好的教学组织和领导能力;每年为下级医师讲授专题课至少3次;有培养主治医师或协助培养研究生至少1名的经历。
(3)科研
具有跟踪本专业先进水平及独立承担科研工作的能力;能根据本专业的发展提出课题,并有课题设计、组织和总结的能力;担任副主任医师工作期间,至少有3篇第一作者的论文,在国内外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会议的大会上报告。 (责任编辑:leng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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