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5年卫生高级评审论文要求: 具有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医古文)统一考试取得的相应合格成绩通知书(合格证书),或2013、2014年度取得的省职称外语补充考试合格成绩通知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免试外语: (1)工作期间参加WSK、WHO、托福(含相当)考试,成绩达到出国分数线或参加BFT(A)级考试合格的; (2)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 (3)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或用外文在有ISSN国际标准期刊号的外国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经省人社厅按规定程序组织确认合格的; (4)申报副高级职称时根据国家规定参加了相应等级的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达到国家通用标准,申报正高级职称需再次参加同一级别职称外语考试的; (5)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的; (6)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7)53岁以上申报副高级、55岁以上申报正高级的; (8)中医药工作者可免试外语,但须参加我省组织的医古文考试。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