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申报卫生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个人填写材料要求 一、个人需递交的申报材料: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2份(由市人社局印制) (二)《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1份(网上下载2013版) (三)论文 卫生高评晋升医、药、护、技、卫生事业研究专业正高需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晋升副高2篇,不具备学历的3篇。 医学科研专业晋升正高3篇,其中核心期刊、SCI或ESCI全文收录2篇及以上;晋升副高需论文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 社区高评晋升正高需论文2篇,不具备学历的3篇,其中1篇必须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晋升副高需论文2篇。 具体要求见文件。 (四)科研课题、科技成果奖项材料 (五)申报人基本情况材料(统一用A4纸,按以下程序装订成册) 1.申报卫生高级职务材料目录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1份 3.有效身份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1份 4.卫生类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 5.职称外语(或医古文)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7.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 8.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9.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聘任书复印件(1份) 10.医师、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注册证书复印件(1份) 11.定期工作鉴定表(1份) 12.申报中西医结合专业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中证书原件需交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复印件由人事部门盖章。
二、材料的具体要求: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2份(由市人社局印制) 1、要求:1~8页,由个人填写,组织核实。用钢笔或水笔撰写,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粘贴。 2、填写内容为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学历及工作经历,论文发表情况;工作主要业绩包括任职期间专业工作开展情况(如临床、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专业特长(经验)、今后努力方向等。 3、第9页由单位填写核实意见。 (二)《上海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绩考核表》1份(网上下载2013版) 本表由单位填写,根据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和不同的类别(医、药、护、技、研)进行下载。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申报人员须认真填写承诺书的内容并签名。 (四)身份证明要求 1、请复印身份证的正反面。 2、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受聘满1年以上非本市户籍的人员,还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1份。 (五)学历学位证要求 1、申报人员的学历须是卫生类学历; 2、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申报时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3、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六)职称外语(医古文)合格证 1、卫生类英语:A级有效期4年(2009年考的有效)、B级有效期3年;参评分1年(可用一次)。 2、医古文:申报中医、中药专业的提供由中医药发展办公室颁发的《医古文考试合格证》或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医古文考试合格证》。 3、免考条件: (1)具有一年以上留学经历,并在国外留学取得国家认定的本科以上的学历的; (2)在申报副高级职称时,已达到同一级别考试要求的,申报正高级时可免考。 (3)博士毕业四年内免考。 (七)职称计算机合格证 1、有效期: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为4年。计算时间从最后模块考出日期算。 2、考试模块要求: 1956年1月1日至1959年12月31日出生的人员需考2个模块;1960年1月1日至1969年12月31日出生的需考3个模块;1970年1月1日起出生的需考4个模块。 3、免考要求: (1)1955年12月31日前出生人员可免考职称计算机; (2)在申报副高级职称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申报正高职称时可免考; (3)取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中高级资格的; (八)继续医学教育合格证书: 由上海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发的继续教育合格证书。(提供任现职期间取得的合格证书,不需要提交具体学分材料) (九)资格证书与聘书 1、提供申报资格的下一级资格证书。 2、提供聘书或单位聘任批文或档案内聘任表复印件。 3、参加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的聘任时间,应以当年国家下达的合格分数线公布后起算。 (十)执业准入要求 (十一)定期工作 1、“定期工作”对象,需提供《“定期工作”鉴定表》。 范围:本市建立“定期工作”对口挂钩的三级医疗机构、区县卫生局附属二级医疗机构或参加援藏、援疆、援外等对口支援,年龄在50周岁以下申报临床副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是时间半年(都江堰灾后重建的为三个月)。 为了扶持郊区新建、改建、迁建三级综合性医院工作(“5+3+1”工程),凡是扶持医院卫生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到该项目医院工作的时间,可计入定期工作时间。 2、未列入“定期工作”的申报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上或企业、军队等医疗机构)不需提交“定期工作”鉴定表。 (十二)论文要求 1、提交杂志原件,论文刊登的杂志需取得CN和ISSN 统一刊号,所有申报的国内论文,必须提供新闻出版总署网站(网址:http://www.gapp.gov.cn)期刊在线查询详细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装订在杂志封面。 2、提交外文版的论文需翻译成中文。发表在国外杂志的论文,不能提供杂志原件的,需提供文献检索证明,具体办理步骤请查询上海卫生人才网高评专栏 3、《论文宣读表》要求 送审论文按要求进行宣读后,并认真填写表中的内容。如论文发表日期、标明文章所在页码等;核心期刊论文需在论文宣读表上标注核心期刊目录的序号。 注:《论文宣读表》样张及核心期刊的参考目录,请查询上海卫生人才网。 4、论文发表日期截止2013年6月30日。 5、不能送审的论文 (1)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中的“新闻机构查询”栏目中查询不到的期刊不能作为送审论文。 (2)综述、个案报道和译文不予受理,对罕见的个案报道由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审核后予以受理; (3)所有杂志的论文清样稿、论文录用通知、录用证明不予受理。 (十三)课题材料 科研课题均须提供课题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书、结题验收等材料。 (十四)评审材料袋 材料袋使用由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评审材料袋。正面张贴个人信息表(个人信息表由单位输入系统后自动生成)并盖主管局(单位)章。 (十五)PPT要求 申报人员制作PPT请使用Office2003版本,电子文档内容不得超过20页,文件大小严格控制在5M内,电子文档名称格式为“学科组+姓名+身份证号码”。 PPT电子文档,由主管局(单位)于11月5日前上传至《上海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详见上海卫生人才网。 (十六)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递交,不接受个人申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