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国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O〕459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卫生局、计生委(局),区直有关部门,中央驻宁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O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O〕79号)精神,2O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各专业、各科目的全国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我区达到合格标准的有2512人。专业技术资格获得时间为
请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人事处或考生本人,在文件下发两个月内,携带考生身份证、准考证于每周一、周四下午2:30—6:00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楼大厅)办理证书。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