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宁夏卫生职称晋升政策及申报条件 一、对评审条件和资格的要求 (一)关于学历的问题。 对取得医学及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在1991年(不含1991年)之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若本人工作能力强、业绩成果突出,符合其他评审条件,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关于核心期刊目录和专业学术期刊目录的问题。 今年的职称评审采用重新修订的核心期刊目录。申报人员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凡列入新修订《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的,认定为核心期刊。除此之外的,不按核心期刊对待。2008年,我厅公布了卫生类专业学术期刊目录(参照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刊登的医药、卫生类专业期刊),目录所列1220种卫生类专业学术期刊可作为我区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中承认的专业期刊(详见宁夏卫生网,http://www.nxws.gov.cn)。 (三)关于落实城市医疗机构到农村定期服务的问题。 按照宁卫人发〔2007〕270号文件中关于城市医生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前要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机构累计工作满1年的规定,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凡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临床医师除正常申报材料外,还要提供相关卫生部门出具的支援农村和社区的证明材料(附表5)。 (四)关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的晋升问题。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务人员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除执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宁人发〔2007〕170号)外,还须在社区工作满4年(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所具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应承担的技术工作、工作量及工作能力、教学科研水平等要求按照本人书面总结汇报、单位组织考察考核、单位出具考核结果报告、卫生主管部门审查的程序进行评价,填写附表。 二、对申报评审材料的要求 1. 述职考评和论文答辩。申报人员在上报评审材料前,必须在用人单位就其品德、知识、能力、业绩以及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任期目标等方面进行述职考评,并要进行论文答辩。本单位不具备论文答辩条件的,可就近委托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论文答辩,并在申报材料中注明委托单位和答辩评委名单。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的述职和答辩情况作出评价,并将结果随评审材料一同上报。 2. 各单位在报送材料同时须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情况表(申报人员花名册,附表1)。材料情况表一律严格按照附表1所列项目及示范填写方法用电子表格(Excel)形式填报,并同时提交电子版。中央驻宁机构、石油、农垦、煤炭、铁路等有关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的同时须提交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函。 3. 申报评审材料包括: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注意见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2007年新版)2份; ⑵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⑶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 ⑷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原件,论文期刊要在封面注明文章所在页数,并在目录上作标记。其中提交的外文期刊论文原件要翻译成中文附后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