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全省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卫生局,省直各单位,局属各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6〕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名实行属地化原则,各地区、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工作,确保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网址:www.21wecan.com。 二、网上报名、考务工作由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负责(地址:三经街八纬路23号304房间,电话:22842135),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由市卫计委人事编制处负责(地址:北七马路13号 电话:23412556) 三、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19日-1月31日,网上报名后考生所在单位到市卫生局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一份、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或学位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花名册,审核通过后到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 四、各单位资格审查时间安排为:1月18日-1月31日(周六、周日提前预约),逾期不予受理。 五、请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相关政策和规定,做好考生的学历和资历审查工作,对不符合条件人员进行申报的单位,发现后要进行通报批评。 请大家仔细阅读辽卫传〔2016〕10号文件及本通知,未尽事宜请按原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沈阳市人社局职称处 沈阳市卫计委人事编制处 沈阳市人社局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