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时间、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考场设置 考试时间为2015年4月18-19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 证为准。 考场分设在沈阳(包括沈阳、铁岭、昌图县)、大连、鞍山 (包括鞍山、丹东、营口、过阳)、抚顺、本溪、锦州(包括锦州、 阜新、朝阳、盘锦、葫芦岛、绥中县)6个市。考生可于4月3-19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釆用人机对话的考试方式,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两部分,每科考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各占50%)。 五、考试效用 2015年,全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继续釆取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凡符合当年相应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 委会评审条件并考试通过者,方可向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报送评 审的相关材料,经逐级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的评审, 并将考试成绩计入评审总成绩。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六、考试组织实施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 工作由省卫生计生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组织、指 导和监督,省卫生计生委人事处具体负责考试管理工作。 承担考试任务的各考点负责本考点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考试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七、有关要求 (一)各市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紧密配合,精心组织,共同做好考试的各项工作。要通过各种传媒,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要加大新增考试科目、考试专业和评审专业目录调整以及部分报考条件变化的宣传,及时组织本地所有符合条件人员报名考试。同时,要加强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特别要加强破格和报考条件有变化的专业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核,不 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准报名参加考试。对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当年成绩,2年内不得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承担考试任务的机考机构必须是经过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认定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机构,系统管理员必须经过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 并考核合格。 (三)卫生和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尚未合并的地区,原人口计 生系统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人口计生部门负责 报名组织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资格审核、考试报名信息确认 和考试组织工作。 附件:1.辽宁省卫生(西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与评审专业目录 2.辽宁省卫生(中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专业目录 关于2015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辽卫发〔2015〕1号 2015年1月7日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