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符合2014年度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申报条件拟申报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含以聘代评)的人员。 (二)下列人员可不参加考试 1、受省辖市以上卫生主管部门派遣,考试当日正在执行援藏、援疆、援外任务,拟报评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评年度年末)人员。 3、报评民族医(蒙医学)专业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副高职称、正高职称考试报名条件,医师晋职报考条件,申报人应当符合下列学历和资历的要求: (一)主治医师 (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7年。 (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6年。 (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4年。 (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2年。 (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 (二)副主任医师 1、医学大学专科毕业,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七年; 2、医学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3、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四年; 4、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工作不少于二年; 5、临床医学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出博士后流动站前 (三)主任医师 医学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从事副主任医师工作不少于五年。 (四)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主治医师任职资格: 1、取得临床医学硕士学位,从事医师工作不少于三年; 2、取得临床医学博士学位。 (五)符合下列有关条件,申报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任职资格不受上述学历和任职年限的限制: 1、获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二等及以上奖的主要完成人。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