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范围 2011年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2012年参加各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尚未办理证书的人员。 二、 携带材料: 1.报名资格条件适用的毕业证书原件; 2.报名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身份证、准考证原件;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从“包头市人事人才网(btrs.gov.cn)”“下载服务”栏内下载),贴大1寸红底免冠照片,并在姓名位置加盖报名时所在单位公章。 三、 受理时间 2012年10月22日至11月2日(不含双休日),如逾期由于个人原因未来办理,其他时间不再受理办证和领证事宜。 四、 受理地点 包头市公务员局职称科(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605房间)。 五、 发证时间及方式 各类资格证书和《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从自治区办理完毕后,我局立即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发放。个人领取证件须出示身份证,代他人领取须出示委托人和本人的身份证件。 其他有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事宜请注意随时点击“包头市人事人才网”(btrs.gov.cn)上的职称工作通知或公告。 包头市公务员局职称科 2012年10月16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