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综合评审有关要求: 申报参评人员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合格、所在单位有相应空岗且符合附件2规定的申报评审条件,方可参加“省卫高”评审。 (一)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分别按65%、25%、 10%的权重 加权构成综合成绩。科研成果奖项、行政性综合奖项、继续教育情况作为加分项直接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作为综合评审的主要依据。符合加分条件的科研成果与行政性综合奖项详见附件5、附件6。 (二)面试预计11月按专业分批进行,时间安排将在湖南卫生计生人才网( www. hnyyws. com)公布。申报参评人员具体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三)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评分项目与程序(详见附件7、8)。申报参评人员所在单位应成立量化评分小组,并制定具体评分方案,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量化评分小组须严格按审定的方案和程序进行评分和公示,评分结果由量化评分小组组长、审核人、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名后,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确认。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复核后由审核人、主要负责人签名盖章。用人单位评分项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四)根据原省卫生计生委职改领导小组、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6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湘卫职改[2016]2号)有关规定,自2016年起,凡综合成绩合格但在综合评审时因单位评审职数有限而未通过评审人员,继续保留其综合成绩两个评审年度,后续连续两个评审年度在单位有相应评审职数时可直接提交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高评会”)综合评审。同专业综合成绩保留人员和新申报参评人员分别按参考年度成绩的排序( 以百分比计)再依次排列,提交高评会综合评审。多次综合成绩合格人员选取最优排序提交高评会。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文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卫人发[2020] 9号。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