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计生委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2015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工作的通知 湘卫职改【2015】1号 为做好2015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15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仍采取先参加专业理论考试后提交申报材料的方式进行。专业理论考试采用人机对话方式统一在长沙进行,命题、组卷和阅卷1作全权委托第三方承担,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合格且符合相应申报条件的,方能申报参加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按权重系数计入评审综合成绩。专业理论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专业设置 自2015年起,将卫生系列与计生专业合并为卫生计生系列统一组织评审,不再单独开展计生卫生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计生卫生专业高级职称参评人员须参加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后再提交申报材料。 本次专业理论考试共设86个专业,详见《2015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专业设置》(以下简称<《专业设置》)。考生所从事专业不在《专业设置》之列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考生须注明现所从事的专业及本坡报考所选择的相近专业)。 三、考试科目 本次专业理论考试设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2个科目,2个科目连续考试,考试时间共180分钟,每个科目总分100分,分别按0.4、0.6的权重计入专业理论考试总成绩。 四、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条件。报考人员须符告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和岗位设置条件基本条件见《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岗位设置条件根据报考人员申报单位粪别分为以下两类: 1、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已纳八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人员) (1)单位已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2)单位尚有相应专业级别的空余岗位.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签署意见及盖章。 2、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 (1)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被事业单位聘用,但未纳入该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须附被聘用事业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3)民办医疗机构、非公企业人员、国有企业临时聘用人员、个体医生和社会流动人员等由其进行人事代理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 (二)报考要求。 1、报考人员要认真对照报考条件,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各项规定后,再报名参考。凡不符合申报条件报名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考试考务费用不予退还,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从才流动服务机构须认真核对报考人员《考试报名表》备信息项是否与其提供的证件、证书等原件材料一致,审查其学历、资历、专业等是否符合各项规定,并对其真实性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同意报考。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登录湖南卫生人才网,进入2015年度湖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专区,按程序进行网上报名,上传大小在20-45K之间的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照片,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核对无误后打印《2015年度卫生计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理论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11日9:00~4月26日24:00。 (二)单位审核。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将《报名表》交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其报考条件及相应专业空余岗位情况,在“单位意见”栏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非事业单位也要按要求签署同意参加考试的意见并盖章。 (三)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现场确认。4月27-30日,单位收集报考人员《报名表》统一到市州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在长省直、委直单位到省卫生计生委职改办)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六、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7月1日8:00~7月13日24:00登录湖南卫生人才网打印准考证。考试初步定于7月中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七、有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打印《报名表》后,须仔细核对本人各项信息,并在“本人承诺”栏内签名确认。 (二)根据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相关规定,考试费用按每个科目100元的标准收取,由各市州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代收。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