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行医,服务态度端正,全心全意为农民健康服务。 (二)在农村乡镇卫生院工作、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依法取得相关执业(职业)准入资格。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 申报农村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和资历条件之一: (一)具有医学院校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含中医师承人员:初中毕业师承3年,取得合格证),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25年以上,受聘中级卫生技术职务满7年(内部职称除外,下同); (二)具有医学院校相应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含中医师承人员:高中毕业师承3年,取得合格证),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专业工作15年以上,受聘中级卫生技术职务满7年; (三)具有医学院校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中级卫生技术职务满5年。 三、学识水平和工作业绩 (一)专业理论水平 较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应用于实际工作。 (二)业务技术能力 有较丰富的农村卫生工作实践经验,较强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熟练处理本专业常见病、多发病,能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工作业绩显著。能规范书写有关的医学文书等资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担任中级卫生技术职务期间,平均每年参加本专业工作时间不少于40周。 (三)熟练掌握常用医药卫生适宜技术,并能应用、推广于实际工作;能开展回顾性临床工作经验总结;能吸收引用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于临床工作,并能进行总结。 (四)具有指导和组织本单位的专业技术工作,培养带教本专业下级卫生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和学习能力。 (五)聘任中级技术职务以来有在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半年以上经历。 四、论文、外语和计算机 (一)提供1篇申报者为第一作者、能反映和体现个人业务能力和水平的论文。提供的论文既可以是在国家正式专业期刊发表的论文,可以是在县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或交流的论文,也可以是本人撰写、经所在单位审核属实的专业工作总结或适宜技术成果运用的文章。 (二)外语、计算机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自愿参加考试的,成绩可作为评价其综合水平的参考。 五、继续医学教育 任现职期内,每年取得Ⅱ类及Ⅱ类以上继续医学教育学分6分以上(当年在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培训半年以上的,视同取得相应学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推荐: (一)任期内年度考核有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二)经鉴定为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 (三)受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4年度卫生系列农村副高级职称专业笔试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