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提高评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公正性,加强与兄弟省市之间的沟通交流、学习借鉴和互通信息,9月18日,省卫生厅职改办副主任、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主任吕琳同志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及部分厅直单位人事(人力资源)管理干部,前往辽宁省卫生厅就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进行学习交流。辽宁省卫生厅人事处邓文庆处长及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座谈会。
吕琳主任简单介绍了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做法和即将进行的改革措施后,我们认真听取了辽宁省卫生厅人事处戴颖同志关于近年来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相关政策和评审工作情况介绍,紧接着邓文庆处长就辽宁省近年来卫生系列高级职审称评审的改革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改革的方向谈了。简单的相互工作介绍之后,双方就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评价机制与政策、评价项目与内容、评审程序与方式等进行了交流讨论并相互交换了意见,就论文打假措施、病历造假情况、面试组织方式、面试试题难度、评委管理办法、下基层服务要求、获奖成果加分等问题进行了积极的探讨。双方都表示,要建立紧密的工作联系,定期交流工作经验,互相学习借鉴,共同提高,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通过交流,我们了解到辽宁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方式方法和内容程序与我省基本一致,学到了很多有效的管理办法和好的工作经验,在评审工作的各个 方面得到了许多有益的启发。吕琳主任要求我办及时整理相关交流资料并将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融合到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改革创新工作中去。 职称评审是一项探索性、创新性的工作。我办将以此次学习交流为契机,认真学习和借鉴兄弟省市的做法和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扎实工作,在建立更为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更为客观公正的评价环境等方面积极探索和实践,将我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