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卫生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职改办、州直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我州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按照省职改办《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规定,结合恩施州卫生技术专业特点,现就我州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领导 报经省职改办同意,2017年度恩施州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由湖北省卫生技术(恩施)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机对话”专业测试工作。 二、测试范围及对象 恩施州拟申报参加湖北省卫生技术(恩施)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副高职务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基卫高人员)中,符合省职改办有关文件规定,且不具有相应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或合格证书过期的人员,均应参加2017年度水平能力测试。 测试期间,因参加我省援外、援藏、援疆医疗工作队而不能到场测试的人员,由选派单位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经同级卫生、人社职改部门同意,报州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州职改办审核后,可免于测试。 三、测试方式和内容 测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测试时间为120分钟。 报名人员应根据现有专业技术职务、执业资格以及从事工作岗位的性质等情况,在《恩施州卫生(计生)技术临床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3)中选择合适的专业报考。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实际岗位、参加评审时申报专业不一致者,评审委员会将不予评审。 四、报名程序及方法 (一)州直由单位组织个人按要求填写《恩施州卫生高级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1)、单位统一填写《2017年恩施州卫生高级水平能力测试人员统计表》(附件2),经单位审核后集中报州职改办。 (二)县、市由单位组织个人按要求填写《恩施州卫生高级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附件1)、单位统一填写《2017年恩施州卫生高级水平能力测试人员统计表》(附2),集中报同级人社(职改)部门,县市职改部门审核汇总后报州职改办。 五、测试安排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5日。 测试时间:2017年5月中旬,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六、测试费用 水平能力测试费按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2001〕30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的100元/人标准收取,报名时缴纳。 七、测试结果及使用 本次水平能力测试合格率实行双线控制,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通过率控制在80%以内。水平能力测试成绩合格证书由省职改办统一印制、州职改办下发,作为参加相应级别职务评审的必备条件。本次水平能力合格成绩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15、2016年取得的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仍然有效。 附表:恩施州卫生技术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doc 恩施州卫生技术副高级水平能力测试人员统计表.xls 恩施州卫生技术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代码表.xls 恩施州职称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