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正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内容 申报材料分为以下四类,一类是参评对象个人上传的扫描件材料;二类是单位审核后统一上传的扫描件材料;三类是按规定完成审核盖章程序后由市、州卫生计生委上传的扫描件材料;四类是报送“省卫生高评办”的纸质材料。 (一)参评对象个人上传的扫描件材料: 上传的扫描件材料中,如有姓名等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一致的,请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与该扫描件合成一张图片后再行上传。所有扫描件须为清晰彩色原件扫描,未按要求上传的则视为无效材料。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1. 个人签字的《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1)。 2. 毕业证、现任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执业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职称须提供医师资格证,申报护理类职称须提供护士执业证)等证书。申报全科医学专业职称的必须是经过规范化培训及转岗培训,已注册为全科医学的执业医师方可申报,须提供执业医师证。 3.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见鄂职改办〔2011〕12号文件。 4. 任职期内个人获得的表彰奖励证书。 5. 2013-2015年的个人年度考核材料。 6. 任职期内基层服务经历证明材料,《湖北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考核鉴定表》、《湖北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记录表》(表样见附件3、4)。 7. 任职期内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修过的人员可上传《卫生技术人员进修结业鉴定书》。 8. 任现职以来本人发表的论文、著作材料。 发表论文要求上传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3面)、封底,非中文期刊须提供湖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出具的检索报告;会议论文要求上传会议交流汇编的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3面);著作要求上传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1—3页)。所有论文要求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9. 任现职以来本人参与科研项目、专利材料。 获奖科研成果要求上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 登记成果及专利要求上传《重大科技成果证书》或《专利证书》; 鉴定成果要求上传《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封面、鉴定意见(组织鉴定单位意见)、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科研项目内容简介; 在研项目要求上传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科技计划立项文件,仅限国家级及省级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单位审核后统一上传的扫描件材料: 10. 《湖北省2016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或《委托评审函》或本人近一年连续在我省缴纳社保的证明、民营医疗机构、企业单位性质相关证明。 11. 单位公示证明(样式见附件5)。 (三)按规定完成审核盖章程序后由市、州卫生计生委上传的扫描件材料: 12. 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免试人员需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免试审批表》(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6)。 13. 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7)。破格顺进申报主任护师的应按破格条件办理破格手续。 14. 改报转评专业人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转评(转评晋升)审核表》(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8)。 (四)报送“省卫生高评办”的纸质材料: 15.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两份。 16.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9)一份。 17.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系统自动生成,表样见附件10)一份。 其中15、16项材料由个人申报后从系统中自动打印生成,单位审核后盖章,并按规定逐级审核、盖章后报送。17项由各市、州人社职改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省部属医疗单位汇总导出、盖章后报送至省卫生高评办备案。 六、审核、公示要求 (一)审核要求 申报材料审核过程坚持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原则,层层负责,严把材料审核关。省卫生高评办不直接审核原件,推荐单位是申报材料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把推荐关,切实对申报人员的申报业绩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均应由推荐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凡发现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通报批评。 (二)单位内公示要求 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所有信息需由所在单位人事、纪检部门在申报前组织实施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公告式样和内容见附件11,公示需张贴在本单位出入人员较多的醒目位置。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评审。 (三)高评办公示 今年起,省卫生高评办将在评审前对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进行二次公示。 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所在单位人事、纪检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核实。材料上报前发现问题,单位未调查核实,未形成明确结论的,单位不得上报材料;在材料上报后发现存在问题的,单位写出专题报告,经省职改办审定同意后取消评审资格。 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采取抽查的办法,对各有关单位的公示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对未按公示要求进行公示的单位,责令其整改;对谎报公示情况或帮助作弊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责任。 七、申报材料其他要求 (一)所有材料一律实行网上申报,纸质材料仅接受由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不接受其他手填或自排版形成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全过程要逐级审核、签字、盖章。 (二)申报材料以市、州为单位统一造册上报,部、省属单位直接造册报送。报送材料地点:湖北省卫生计生人才交流发展中心(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12楼1212室)。 (三)各单位提交网络数据时,同时上报纸质材料,并按照规定上缴评审费。提交后,审核不通过人员的评审费一律不予退还。 (四)根据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标准为每人300元。 费用缴至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待报解预算收入—省直支库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中北支行 帐 号:3202016711200310467 附件: 附件3:湖北省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到基层服务考核鉴定表(表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