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鄂州市开展2015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2015] 126号 鄂州市职改办: 你办《关于开展2015年度鄂州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印发《关于开展2015年度鄂州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附后),并按此《通知》组织鄂州市2015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评审材料的申报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 附件: 关于开展2015年度鄂州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人社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办《关于做好2015年度湖北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职改办〔2015〕122号)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我市2015年度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我市企事业单位、非国有单位2015年度在岗且符合申报副高级职务申报条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及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卫生专业技术副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按照《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8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基卫高”申报条件按省职改办《关于印发<湖北省基层卫生计生专业副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鄂职改办函〔2014〕101号)执行;申报评审中的有关政策问题按《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鄂职改办〔2011〕1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三、申报相关政策要求 (一)纳入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报送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时,须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5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二)在乡镇卫生院(包括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在乡镇设立的派出机构、乡镇血防站)的专业技术人员既可申报常规评审,也可申报基层卫生系列专业副高级职务(简称“基卫高”)任职资格评审。“基卫高”任职资格在顺向流动、单位聘用、晋升“基卫高”上一级职称时与常规任职资格有同等效用。 (三)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符合申报条件要求,且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相一致的。申报基卫高的须提供计算机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书或全国计算机考试合格证。 (四)凡破格申报、转评、转评晋升以及申请外语、计算机免试者,均应按有关要求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申报。 (五)凡申报医疗类、护理类专业的,须取得相应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且申报专业与资格类别范围相符合,并达到相应的年限。 (六)申报健康宣传专业(医技)的卫生管理人员须具备医学专业相关学历、学位,取得卫生类专业技术中级职务,在卫生技术相关专业岗位上从事健康宣传、卫生政策和卫生事业管理研究工作(非卫生专业技术类岗位除外)。 (七)对农村基层服务经历的要求,按照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鄂州市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州卫生计生发[2015]110号)文件执行,所有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高级职称前,必须具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经历或市中心医院远程诊疗中心工作经历。 四、申报材料的报送程序 (一)、为提高申报材料的规范化,申报人员须按要求将报送的评审材料、证明材料和业绩材料分别进行装订和装袋。电子数据请各单位和个人下载使用2015年单机版,勿再试用往年的版本。单机版下载地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职称评定专栏\表格下载:职称申报单机版(2015)。 填报完毕后使用系统打印《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情况一览表》。申报材料时,电子和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二)、各单位对照原件审核本单位申报人员填报的所有材料,并按要求进行公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在审核及公示合格人员有关表格上盖章后提交至本级卫生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市直各单位提交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评审。 (三)、未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人社职改部门审核(盖章)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材料的内容 (一)需装订成册的材料: 第一部分 : 1、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或缴纳社保凭证、委托评审函以及机关、参公单位人员证明文件 2、学历证书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4、执业资格证书 5、外语、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应知应会培训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6、免试、转评、破格审批表原件 7、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第二部分 : 1、评审材料目录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3、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原件一份(其他装袋) 5、2013、2014年《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6、、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7、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原件装袋) (高校、中学、实验教案或临床病案) 8、反映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相关材料 9、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不需要装订的材料 1、所有报送材料原件; 2、2寸彩色免冠白底登记照2张; 3、网上申报2015年单机版导出数据电子版;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一份。 六、申报材料受理时间 卫生技术副高级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9月10日。请各区、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做好材料申报、资格审核工作。 七、申报材料其他要求 (一) 申报材料以区为单位统一造册上报,市直单位直接造册报送。报送材料地点:鄂州市卫计委人事科。 (二) 根据省政厅、省人事厅鄂财综发[2003]12号文件规定,高级职务评审费标准为每人300元,各单位评审费在报送材料时一次交清。 鄂州市职改办 2015年8月3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