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湖北省卫生技术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条件 (学历和资历条件摘要) 一、申报副主任医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1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2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7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4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医师执业活动9年以上,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或学位,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管)医师工作5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预防医学专业岗位上,取得主管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医师工作7年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医学大学专科学历毕业后,在县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岗位上,取得主治医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治医师工作7年以上。 二、申报副主任药(护、技)师任职资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博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博士学位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2年以上; 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4年以上;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药(护、技)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5年以上; 从事本专业工作16年以上,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主管药(护、技)师任职资格,从事主管药(护、技)师工作7年以上; 护理专业人员,大专毕业后20年或中专毕业后25年,取得主管护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的按破格申报,按正常条件评审。 三、未达到上述学历和资历的,按破格申报及评审。 以上评审申报条件摘录自《湖北省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修订试行)》(鄂职改办〔2013〕118号)文件。 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装订范本 1、评审材料目录 2、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原件 4、用人单位公示证明原件 5、学历证书复印件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复印件 7、外语、计算机、水平测试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免试审批表原件(机关调入、海外引进、非国有单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8、《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一份(其他装袋) 9、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复印件(原件装袋) 10、代表性论文、著作和检索页复印件(原件装袋) 11、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 12、2012、2013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 13、《咸宁市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 14、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附件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本人系 (单位)工作人员,现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本人承诺所提交的所有申报评审资料(包括学历、职称、考试、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材料)均为真实。如提供虚假、失实的申报资料,本人自愿三年内停止申报任职资格,并接受政府职改部门的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单位公示证明 同意推荐本单位 同志申报 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申报的证件已经本单位审查,《一览表》等基本材料已按省职改办规定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 申报材料经公示反映真实可信。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