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黄冈市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审核工作的批复
鄂职改办函[2013]115号
湖北省卫生技术(黄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按所拟通知开展2013年卫生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审核工作。
此复。
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
关于2013年度黄冈市卫生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同意调整部分省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的批复》(鄂职改字〔2013〕1号)、省职改办《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31号)等文件,现将2013年度黄冈市卫生技术(含医、药、护、技专业,下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2013年在岗并符合申报条件,申报参加卫生技术高级职务评审的人员。其中:申报卫生技术正高级职务评审的按照省卫生高评委办公室有关要求执行。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申报评审,需持有省职改办统一制发的《湖北省2013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
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务的申报条件,继续按照鄂职改办[2000]158号、鄂职改办[2001]89号、鄂卫高评办[2005]4号和鄂卫高评办[2010]5号文件规定执行(见附件1)。
(二)凡申报医师类、护士类专业技术职务者,必须取得相应的医师、护士执业资格。对申报专业与资格类别范围不相符者,市卫生高评办将不予受理。
(三)申报人员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分且公需科目培训合格。
(四)未参加水平能力测试或测试成绩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申报。申报专业与实际岗位、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不一致的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三、申报政策及具体要求
(一)符合破格、转评、转评晋升、计算机免试等情况的,均应按鄂职改办〔2011〕12号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审批手续由市职改办集中统一办理。
(二)各类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申报评审,必须经由所聘用单位和托管本人人事档案的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提交本人近一年在我省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各人事代理机构不得扩大范围受理事业单位有正式人事(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三)各单位须成立年度申报推荐民主评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民主评议及资格审核。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集中评议、民主投票、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医德医风、业绩材料进行考核;按考核名次由高到低推荐上报申报人员,并如实填写《基层单位民主评议推荐表》。
(四)所报送的材料必须客观、真实、齐全、规范,不得弄虚作假。实行公示制、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及《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应在本单位公示一周以上,接受群众监督,并出具公示证明。未按要求公示的,一律不得申报评审。申报人员必须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承诺。各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要严格把关,并在申报人员所提供的附件材料由经办人审验签字、单位盖章。各地人社职改部门对管理范围内的个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合格人员的申报材料上签字盖章。对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申报人取消其三年申报资格。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的、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下一年申报职数。情况严重的依照党纪、政纪进行处理。
四、申报程序和办法
副高级卫生技术职务的申报材料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由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各单位集中统一报湖北省卫生技术(黄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人事考试院)。
五、报送申报材料的内容
申报材料分为以下三类:
(一)需装订成册的材料
1、评审材料目录。
2、省职改办统一下发的2013年度申报高级专业职务“评审单”原件(限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事业单位)。
3、个人签字的《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原件(见附件2)。
4、单位盖章的《单位公示证明》原件(见附件3)。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从2014年开始,以职后非全日制学历作为申报学历的,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职称外语(医古文)、计算机、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免试人员需提供《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免试审批表》原件。
7、用“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录入、生成的《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评审一览表》原件1份(其他装袋)。
8、市直城区医疗机构申报人员需提供《湖北省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见附件4)。
9、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10、任现职以来的政府综合表彰及行业表彰的相关证书的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本人发表的论文、著作材料的复印件。发表论文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3面)、封底;会议论文要求复印会议交流汇编的封面、目录、正文(不超过3面);著作要求复印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摘录)、编委会名单、本人编写代表性正文(1-3张)。
12、任现职以来本人参与科研项目、专利材料的复印件。获奖科研成果要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的复印件;登记成果及专利要有《重大科技成果证书》或《专利证书》的复印件;鉴定成果要有《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封面、鉴定意见(组织鉴定单位意见)、主要研制人员名单、科研项目内容简介的复印件;在研项目要有行政管理部门下达的科技计划立项文件的复印件。
13、其它能证明自己业绩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14、2011、201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类民营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或社会流动人员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并装订。
15、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人员需提供《破格人员资格审查表》原件。
16、个人业务总结一份。
(二)不需要装订需报送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由各单位统一到当地人社职改部门领取。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申报系统自动生成)一式五份。
3、不需要装订的原件按上述装订部分顺序整理装袋。
4、病历或诊断报告。
(三)需提供的电子文档
参评人员须统一使用2013年新版“职称申报系统个人版”(下载地址:湖北省人社厅网站(http://www.hb12333.com)职称评定专栏)录入个人申报信息(申报人在填写“单位名称”一栏时,必须按照“××县(市)××单位”的格式,同一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综合一览表》。《一览表》导出的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为文件名,以mdb格式输出,与纸质表格一并交各地人社职改部门接收汇总。
六、评审材料受理的起止时间
受理材料的时间:2013年7月1日至7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请各地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湖北省卫生技术(黄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七、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省财政厅、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高级职称评审费300元/人,报送材料时一并收齐。
八、联系方式
市职改办(市人社局专技职称科),联系电话:8128653、8128617。
附件1:附件材料装订范本及顺序
附件2: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附件3:单位公示证明
附件4:湖北省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
附件下载:http://www.hb.hrss.gov.cn/hbwzweb/html/xwzx/ztpd/zcpd/zcwj/60517.shtml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