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业务水平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可知: (一)2021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评价仍采取业务水平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业务水平考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评审,考试成绩三年有效。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单位按照本 单位2020年度评审计划备案人数的1.5倍推荐参加考试人员。 (二)申报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执行豫人社职称〔2016〕 25号文件,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执行豫人社职称 〔2016〕26号文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可申报基层卫生高级 职称,也可申报全省卫生高级职称,但不能同时申报。按照基层 标准评聘的卫生高级职称人员离开基层单位,可在流入单位转评,转评通过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三)根据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 情防指〔2020〕14号)要求,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 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免除卫生支农任 务,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其防治工作成效、工作总结报告等 可作为晋升职称时的重要业绩成果;初级职称人员可提前一年晋 升中级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免于一次业务 考试;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报高一 级职称评审。取得中级职称后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含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满10年的一线医护人员,可免高级职 称业务考试,直接考核认定为副高级职称,取得的副高级职称限 定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农村医疗卫生机构聘用。援鄂医疗 队员以及在新冠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隔离病区(病房)中直接 接触确诊病人、疑似病人的医务人员,中级及以上人员可提前1 年申报高级职称,其中,护理人员可以突破医疗机构级别限制参 加高级职称评聘。 根据国发明电〔2020〕10号文件规定,一线医务人员是指 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 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 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 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釆集、病 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一线医 务人员名单可登陆《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管理服务 信息系统》(网址 http://222. 143. 24. 116:8089 )查询。 (四)合格标准 1. 申报全省卫生高级职称的人员合格标准为180分(试卷 满分为300分); 2. 乡镇以下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不含 派出机构)申报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的合格标准为150分(试 卷满分为300分); 3. 县(市、区)医疗卫生机构、食品药品机构申报全省或 基层卫生高级职称人员的合格标准均为180分(试卷满分为300 分)。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