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洛阳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的通知
时间:2011-09-01 12:09
来源:卫生高级职称考试网 作者:leng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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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度洛阳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洛职改办〔2011〕4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院校: 为保证2011年度我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做
关于2011年度洛阳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洛职改办〔2011〕4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各有关企业,院校:
为保证2011年度我市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做好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批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审批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试行)>的通知》(豫人社〔2010〕152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办法>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1〕20号)的要求贯彻执行。
审批结构比例需提交的材料:编制部门批准的单位人员编制文件、工资基金册、单位人员变动的有效证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管理册、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建立专业技术人员数据库后生成的《河南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批表》一式2份及电子文本、上一年度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批表。未建立数据库的单位,暂停其今年的结构比例审批及聘任工作。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审批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二、推荐各系列中级、中学高级教师评委会专家库候选人员
为了进一步扩大我市各系列中级、中学高级教师评委会专家遴选范围,提高评委会专家人选质量,今年对我市各系列中级、中学高级教师评委会专家库候选人员进行推荐,具体要求:
(一)推荐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按照豫人职〔2001〕15号、豫人职〔2002〕25号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推荐为中级评委需担任同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为中学高级教师评委需担任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满三年。
(二)报送时间: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请于9月2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汇总后加盖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连同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职改办版软件录入的电子文本一同报送市职改办。
三、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一)报送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的材料
1、以县(市、区)、有关单位为呈报单位,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分系列、级别、专业和评审类型规范打印的《河南省 年度 系列申报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表》(一式3份)以及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上报的与纸质《评审简表》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提交《资格审查表》要求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申报中级职称均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申报高级职称仅后学历参评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职称外语证书等原件。其中《资格审查表》中的“外语考试情况”一栏中须注明考试的年度、等级、考试成绩(考试合格)或免试等情况。经审查合格后,1份市职改办留存,1份报相应系列评委会,1份呈报单位留存,同时接收申报人员《评审简表》的电子文本。
2、以县(市、区)、有关单位为单位,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情况报告1份。
3、驻洛单位或外地市委托我市代评的人员,须提交申报人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或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
(二)报送各系列评委会的评审材料
1、呈报单位报送材料的目录(清单)一式2份(主要内容为:单位名称、评审材料总数、分专业材料数、破格人数等),1份报相应系列评委会所在部门,1份呈报单位留存。评审材料1人1袋,袋子外面注明申报人单位、姓名、专业。
2、个人和用人单位签字、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式2份,1份报相应系列评委会所在部门留存,1份呈报单位留存。没有提交《保证书》的一律不接收材料。
3、《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或《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要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4、经单位核实,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打印的《评审简表》(高级一式35份,参加答辩人员每人45份,中级一式30份)以及同内容的《评审简表》电子文本。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单位类型需注明城市初中、城市高中、农村初中、农村高中或其他教育机构。
5、参加答辩的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10份。
6、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7、符合申报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复印件各1份。属于补发、换发的毕业证须同时提交学籍档案;毕业证丢失的,应由单位出具查档证明并提交人事档案。
8、任现职以来(任职年限超过5年的,为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或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复印件。非国有单位未进行年度考核的,由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证明。
9、外语(含古汉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外语考试合格证、免试审批表原件、符合外语免试条件且不需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的相关证件原件或经审核后的复印件(无外语要求的系列除外)。
10、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经济、社会效益等主要业绩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1、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原件和检索页。申报系列有论文鉴定要求的,申报人须指定论文鉴定篇目,其中,申报副高级职务的鉴定1篇,申报正高级职务或破格申报人员鉴定2篇。
12、申报系列评审条件中所要求的其它材料、证明,以及其它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
13、下列有关人员另须提交的材料:
(1)从机关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提交证明其原公务员身份和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任职通知原件。
(2)非国有单位的人员,提交证明本单位性质的有效文(证)件和确认本人为该单位员工的有效证明原件。
(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本人所教学科1学年的教案。
(4)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申报高级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份实验教案(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申报直接认定副教授的人员提交1章教案和教学录像带以及文件规定的其它材料。
(5)全日制本科院校教师申报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提交2名以上校外本专业具有教授职务人员的审核推荐意见。
(6)197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以及197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人员申报教授、正高级会计师和中专、技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申报人所有业绩材料经展示后须加盖单位公章(证书、证件等在复印件上加章)。
(三)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上述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并报送相关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未经市职改办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人员的材料及逾期报送的材料,各评委会所在单位不予接收。
非国有单位人员可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职改)部门或经各级工商联进行申报。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经办机构的,可通过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或经办机构申报。
2、各县(市、区)、有关单位要根据附件1要求的各系列评委会报送材料截止时间到市职改办进行资格审查。对报送人员较多的系列,各县(市、区)、有关单位应提前一天与市职改办联系资格审查事宜,以便提高工作效率,搞好服务。
3、申报人参评业绩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评委会截止接收材料的时间。
4、答辩人员须到评委会进行答辩。答辩时提交本人正式居民身份证和工作证,答辩时间由评委会另行通知。
5、适应职称管理信息化的需要,全省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认定)工作已全面实行信息化管理。从个人《评审简表》的填写、打印、上报,申报信息的接收、资格审查,评委会评审过程的管理,任职文件的生成、下发,以及资格证书的办理等全部通过《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进行。需要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个人版软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到“河南职称网”(www.hnzcw.gov.cn、www.hnzc.gov.cn)免费下载,职称文件、新版职称工作动态、各系列申报评审条件、评审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和资料也可到“河南职称网”或“洛阳职称网”(www.lyhero.com/zhicheng/)查询和下载。
6、资格审查和报送材料中有什么具体问题,请及时与省、市职改办和各系列评委会所在部门联系。
附件:
1.2011年度各系列(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时间表
2.考评结合系列(专业)高级业务考试安排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4.河南省_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表
5.河南省_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报名汇总表
6.河南省_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业务考试免试表
7.河南省_系列(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专业组)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8.洛阳市_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查看:2011年全国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汇总
1、2011年医学卫生高级职称考试宝典
2、高级卫生职称考试报名网站 http://www.21wecan.com/
3、卫生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单位审核流程
4、人事部、卫生部《预防医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5、人事部、卫生部《药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6、人事部、卫生部《护理学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医学高级职称考试】 【高级职称报名时间及评审】 【卫生高级职称试题】 (责任编辑:lengk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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