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市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的通知 各区、县(市)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单位: 根据省卫计委《关于2017年度省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度市直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凡符合《黑龙江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黑人社发﹝2016﹞88号)规定的条件,拟于2017年申请参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市直单位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二、考试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18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考试内容和形式 考试内容为申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知识与技能,不指定复习用书;考为闭卷、人机对话形式,总分100分。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0月29日。考生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cn),点击黑龙江省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专区,注册后进入报名系统,报名考生必须选择哈尔滨考点,否则不予现场确认。按照报名系统规定的程序,在网上填写《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及上传数码照片一张后,直接从网上打印《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确认。 考生打印《报名表》,签名后连同相关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及公示。合格者由审查人员及负责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单位加盖公章,并报相关部门审查盖章后,由市卫计委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 《报名表》是彩色打印的,就不用贴照片;如果是黑白打印的,请在《报名表》右上角贴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哈尔滨市直属单位考点现场确认时间:10月31日、11月1—3日(详见附件4);地址:哈尔滨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分中心1楼104室(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207号)。 《报名表》所填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将作为专业技术考试、评审及资格证书制作等的依据,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失真、不符合报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三)《准考证》打印及发放要求。 《准考证》发放具体要求如下: 1、区、县(市)卫生局,市直各单位由人事部门负责职称人员统一前来领取; 2、市政府各委办局及市直企业等单位参加考试人员必须本人前来领取。若不是本人领取,替领人员必须携带参加考试人员的身份证前来领取。 领取时间:2017年11月14日,8︰30-16︰00 领取地点:哈尔滨市卫生监督所1楼值班室(哈尔滨市道里区红霞街66号) 考生收到《准考证》后,请仔细阅读、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需在 11月16日前,与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联系(0451-84664464),若不联系,后果自负。 五、考试收费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价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85元/人。 六、考试成绩公布 考核成绩于2017年12月18日左右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进行查询。领取成绩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七、有关要求 (一)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份; 2、所有学历证书原件、学信网上学历查询证明或认证报告、学籍档案原件; 3、所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粘贴到《报名表》背面); 6、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资审批表》原件; 7、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本人在事业单位的,应有事业单位出具聘任报告和《流动人员审查表》;本人在非公立医院工作,应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许可证书”的复印件和《流动人员审查表》。 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无异议者方可申报。其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核人、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分开装订成册,并附目录。 (二)其它有关要求。 1、学历要求。 (1)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评审标准》规定的医(药、护)学、法医学专业相应学历,且与申报专业相符。 (2)学历(学位)应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列入国民教育的本专业或相应专业学历(学位)。各种学业证书、专业证书、修业证书、结业证书、委托培训证书等非国民教育证书,以及非本专业(包括有继续教育培训证书)证书,不能作为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依据。如为后取得学历,除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最高学历取得前的相应学历证书。 2、资历要求。 (1)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或省级),应同时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定职表)。取得中、初级时间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2)申报参加考核人员必须是本专业、现专业技术资格被聘在岗人员。 3、报考专业要求。 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分别设114个专业(见附件1)。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及有关执业资格准入方面的要求,选择相应的专业报考,并与拟申报评审的专业、级别相一致。 4、考试要求。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必须让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在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参加专业技术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5、免考要求。 各单位需将申请免考人员(考试期间援疆、援藏或援外人员)情况于2017年11月1日前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需提供正式报告及免考人员相关佐证材料。 6、QQ群要求。 请各单位于9月16日开始,务必每天及时打开“人事精英”(市直人事)、“区县卫生人事群”(区县人事)或“哈尔滨市卫生职称群”(流动人员)QQ群,有关申报高级职称事宜在此QQ群中发布,不再另行通知,如有耽误申报高级职称事宜,属没有及时接到通知的单位和个人负全责。 八、组织实施 市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同时设立考试办公室,具体负责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处,联系电话:0451—84664464。 各单位要严密组织报名工作,时间比较紧,事务比较多,要通知到每个申报人员,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一人,对漏报的单位和个人,各区、县(市)卫计局及市直各单位负全责。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要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及相关规定操作,按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材料的申报工作。要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熟悉评审标准及相关规定的人员,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虚假的申报人员材料,违反规定的,将在全市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要认真做好各项考务工作,落实责任制,确保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哈尔滨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15日 (责任编辑:zhanglaosh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