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原件一份; 2、所有学历证书原件;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4、《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粘贴到《报名表》背面); 6、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资审批表》原件; 7、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本人在民营医院工作,应提供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所在民营医院“医疗机构许可证书”的复印件和《流动人员审查表》。 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在本单位公示三天,无疑义者方可申报。 详情:佳木斯市卫生局“关于2013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专业技术考核的通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