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2013年度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定于2013年3月16、17日进行,考场设在各地级市,各位考生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成绩公布、合格分数线确定及效用 (一)成绩公布。 考后1个月内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 com)进行查询。 (二)合格分数线确定。 考试合格分数线按设市以上、县(县级市、区)、乡(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三层划线。企、事业单位所属卫生机构及非公医疗卫生机构依据其机构规模参照相应级别机构的分数线划定。 (三)成绩效用。 考试成绩达到拟参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相应的合格分数线的,才能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及程序进入评审。 从参加考试并合格的当年起算,合格成绩2年有效。 六、考试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函〔2011〕462号),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考生120元。 七、考试组织实施 考试工作由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负责组织管理,考务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全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共设14个地级市考点及区直属驻邕单位考点。由各考点负责本辖区内考生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