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费用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桂价费函〔2011〕462号),全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考生120元。 七、考试组织实施 考试工作由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自治区卫生系列职改办负责组织管理,考务工作由自治区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全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共设14个地级市考点及区直属驻邕单位考点。由各考点负责本辖区内考生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八、其他事项 (一)各考点要严格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规则》(卫考办发〔2003〕4号)的要求,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检查,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泄密,确保2013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考点要重视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工作,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系统,制定相关制度、职责,配备相关人员,落实责任制,并做好考务培训。 各考点的考场要求使用符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要求的机考考场,系统管理员要求经过卫生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人机对话考试系统管理培训合格,相关考务人员应是具有考试考务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各市卫生局、区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报名信息的真实、准确和规范。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卫生厅人才与技术服务中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绪云 电话:0771—2809651(兼传真) 邮箱:xxyxxy-2004@163.com 覃世红 电话:0771—2610929 3.2013年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计划安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2年12月17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