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2013年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考范围、对象。 1.凡在广西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规定的申报条件者,均可按规定报名参加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能力考试;不在广西境内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中从事医疗卫生(医、药、护、技)工作的、其户口、档案仍在区内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户口、档案所在地县级以上人社(职改)部门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职改部门予以确认,按规定程序报名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 2.201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仍可报名参加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 (二)报考人员学历、资历条件。 报考人员学历、资历条件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05〕119号)执行。 下列人员免参加专业能力考试: 1.具有民族医执业类别资格申报民族医高级职称的。 2.援外医疗队队员在国外执行援外任务期间申报高级职称的。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