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7〕25号可知: 2017年广东省卫生高级职称考试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身份证件。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博士学位直接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相应专业的博士学位证书。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交考试申报表、报名表或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3.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主任或副主任(中)医师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申报主任或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 4.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个人自主来粤创业择业的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须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进行确认,如在2017年度考试报名前尚未完成相关确认工作,须提交保证书。 5.个人拟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并提出申请;转换系列及转换岗位评审的人员,须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须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以上报名材料均须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请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清晰可见、真实有效。同时所有报名材料须提交复印件(需验印)至考点备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