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韶关市2016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可知2016年韶关市卫生高级资格考试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2016年1月19日-2月23日为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工作的时间。 (二)须提交的报名材料。 1.身份证。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以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在外省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提交考试申报表、报名表或登记表等佐证材料。 3.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 4.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个人自主来粤创业择业的人员,在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需按《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要求进行确认,如在2016年度考试报名前尚未完成相关确认工作,需提交保证书。 5.我市的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所技术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6.个人拟报考专业未开考的,可选择相近专业参加考试,并提出申请;转换系列评审的人员,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出的,需提交相关情况说明。 7.以上报名材料均需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请务必保证上传材料清晰可见、真实有效。同时所有报名材料需提交复印件(需验印)至本考点备查。 (三)报考确认、资格审核及材料上报。 2016年1月19日-2月23日为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核工作的时间,各报名点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 2月23-24日前各报名点将报考人员汇总名单、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按汇总名单顺序排序)报本考点,并将网上数据提交至考点。确认及审核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人所在单位需审核申报人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并在报名表相应栏加盖公章。 考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定于4月16日。考生可于4月12日至4月16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辩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176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100元。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