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通知 接上级通知,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专业实践能力报名于2月15日开始,符合申报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资历条件的人员,可参加2012年度实践能力考试。实践能力考试成绩合格才能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试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 自2011年起,合格成绩有效期为3年,即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从参加考试的当年起凭合格成绩连续3年可申报卫生系列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现将今年报考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提交给人力资源部材料 1、报名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自2012年2月15日起各地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网址:www.21 wecan.com),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打印《广东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报名表》(附件2)1份并签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0日。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博士学位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提供博士学位复印件。 3、凡申报临床、中医、口腔、公卫类(正、副)主任医师资格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报考的专业和拟申报评审的专业必须与《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执业范围相一致。申报(正、副)主任护师的,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及其注册页的复印件。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定于4月21日。考生可于4月17日至4月20日,自行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 wecan.com)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费 按照广东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卫生专业技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辩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6]176号)规定执行,每人收取100元。 四、其它 报考者务必于2012年2月20日前将网上打印出来的报名表及需提交的材料上交到人力资源部,逾期后果自负。 附:关于做好2012年度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2年2月13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