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一)申报机构应提交的材料
1. 需委托省级开展辖区基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请各设区市职改办出具《委托评审函》一式一份。
2. 《申报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花名册》一式二份(请用EXCEL制表,并将电子版发至fjwsrc@163.com)。
3. 《基层单位岗位聘任情况表》一式一份。
4.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一式一份。
(二)申报对象应提交的材料
5. 《2015年度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6. 《申报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表》一式四十份。
7. 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实践技能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含2013、2014、2015年度中任一年度)一式一份。
8.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9. 申报正、副主任医(护)师(含中医、中西医结合)的,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0.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文(或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文件(或聘任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1. 《任期内工作日和工作量证明》一式一份。
12. 任期内各年度《卫生技术人员年度业务考核登记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登记表》各一式一份。
13. 《申报人员提交病案或专题报告简明情况表》一式八份,每份须附五篇病案或专题报告材料。
所有申报晋升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均应参加业务面试。请从《任期内各年度病案或专题报告一览表》中选出五篇能代表个人业务工作情况及工作能力水平的病案或专题报告参加面试。提交的病案和专题报告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署名确认。病案或专题报告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8。
14. 任期内各年度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凭证各一式一份。
统一使用原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共同制发的《福建省继续教育证书(医药类)》,由省、设区市、县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人员按学分要求审核验证。
15. 基层医疗机构申报医(药、护、技)专业技术的,须提交《福建省农村卫生技术人员进修学习登记表》原件各一式一份。
16. 属于住院医师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的,须提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17. 转换卫生专业技术的,须提交在新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进修培训2年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各一式一份。
18. 学术论文不做硬性要求,仅作为评审参考条件之一。有发表学术论文的,可提交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或出版学术专著(含译著)复印件(包括期刊或专著封面、目录、内容提要及文章正文、封底)各一式一份。
详情:关于报送2015年福建省基层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