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8 委 托 评 审 函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我单位无 系列 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限,特委托重庆市 系列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 同志专业技术资格(名单附后)。望予支持为谢。 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评审人员名单
备注:
1.委托单位工作人员须熟悉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规范>的通知》、《关于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全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了解重庆职称工作流程。
2.委托评审前委托单位须做好委托评审人员职称政策宣传、申报材料审查和综合推荐等工作。
3.评审工作结束后,委托单位须做好文件收转、申报材料领取和资格证书办理等工作。
4.本委托函一式两份,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核存档一份,委托单位送评委会一份。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