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关于推行职称答辩评审代表作制度 为创新开展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打破职称评审论文“一刀切”痼疾,将“代表作”替代“职称论文”作为答辩评审重要内容。根据实际需要,不同类型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自主选择不同类型的代表作进行答辩,“代表作”可包括论文、专题报告、 病案分析资料、医疗卫生新技术推广使用报告等。 (八)关于网上申报问题 为了使报名工作更加方便、准确、快捷,北京市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继续实行计算机网络申报方式。申报人登陆北京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网站(www.bjwskp.org,www.bjwsrc.org)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填报的内容必须准确、详尽,并与报送的纸质材料一致),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审核申报人资料后,按规定时间报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详见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的有关通知)。 (九)关于工作纪律和要求 各单位要加强职称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按要求上报材料。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书写要清晰、规范;对提交复印件的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材料,不予受理;申报人和所在单位须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4),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评审资格,情节严重者,将通报批评。此项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答辩评审时间 拟定于2018年10月至11月左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送材料时间 区卫生计生委、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于2018年8月28日至29日报送。 市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及市属医院于2018年8月30日至31日报送。 五、报送的材料 (一)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单位及市属医院需提交本年度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须委组织人事处审核盖章);区卫生计生委提交区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市属局(总公司)提交职改(人事)部门出具的本年度可使用的指标或岗位职数证明。中央等非本市所属单位提交由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统一格式的《委托评审函》(附件5)。 2.申报人员的公示情况。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材料1份。 (二)个人需报送的材料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3.《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高级技术资格量化考核表》和《推荐晋升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工作业绩群众评议汇总表》(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统一印制)。 西医临床医学以外的专业报送2017年度考核表(可提交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4.申报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须提交执业医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申报主任护师或副主任护师,须提交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5.《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附件6)。 6.《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鉴定表》(见附件7,须填报2007至2018年度)。 7.答辩评审代表作。 8.按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论文或材料。 9.学历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0.现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1.《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培训证书(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2.《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 13.北京地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申报人员应提交本单位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15.海外留学回国服务人员应提交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 16.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需提交有关延退材料。 17.破格申报人员应提交《北京市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 以上材料中只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需提交纸质材料,其他相关材料需按照高评申报系统要求上传。 六、报送地点 市卫生人员考评中心 地址:西城区赵登禹路277号1层106室 电话:83366909、83366908(传真) 附件:1.主持危急重症抢救或解决疑难病例和关键、重要技 术(科研)问题的实例表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主持危急重症抢救和疑难病 症处理或主刀(指导)手术病例一览表 3.关于对著作、论文、宣读论文的解释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5.委托评审函 6.城市医生到农村服务鉴定表 7.临床科室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服务鉴定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 (责任编辑:leng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