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安徽省卫生专业正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基本条件: 第一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本专业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条 积极承担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教学、科研等工作任务,团结协作,学风端正,任期内年度考核或任职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第三条 申报评审医疗、公共卫生、妇幼保健、护理等专业的人员应取得相关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要求注册。在卫生系列二级学科范围内转专业晋升的人员,除必须符合正常晋升任职年限外,须在拟晋升岗位工作满3年;跨二级学科转专业晋升的人员,转岗满一年后参加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取得拟晋升专业同一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满3年方可继续申报晋升,其任职时间的计算可按转专业前后实际受聘担任相应职务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累加计算,如拟晋升专业有执业资格要求,还需提供该专业3个年度的执业注册记录。 2、学历要求: (一)主任医(药、护、技)师 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博士学位和主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含符合省卫生厅、省人事局卫人〔1992〕206号文件规定的中医药师承人员)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取得主管医(药、护、技)师资格满7年。 3、 直接申报条件 直接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一、二、三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一)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前6位、二等奖前5位的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第1位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三等奖第1位主要完成人2项。(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或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 第十五条 直接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直接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二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两项条件之一: (一)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第1位主要完成人;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第1位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 (二)个人获国家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或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 更多条件:能力业绩条件、直接申报条件、支援基层条件、申报材料要求等。 详情:按《安徽省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试行)》(皖卫人秘〔2014〕358号)(附件1)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